關于做好2009年國家勵志獎學金、國家助學金和省政府獎學金 評審工作的通知
發(fā)布時間:2010-04-13 發(fā)布者: 瀏覽次數(shù):
根據(jù)學校的相關通知要求,2009-2010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、國家助學金、高校助學補助資金和省政府獎學金的評審工作全面展開。結合集團實際,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1、國家勵志獎學金每人每年5000元(一次性下達);
2、國家助學金分為三等:一等每人每年3000元,二等每人每年2000元,三等每人每年1000元;
3、省政府獎學金每人每年2000元(一次性下達);
4、高校助學補助資金每人每年2000元(一次性下達)
二、申請者必要條件(具體要求參見學生手冊第44、48、53頁)
1、熱愛社會主義祖國,擁護中國共產(chǎn)黨的領導;
4、在校期間學習成績良好、綜合素質(zhì)高(國家勵志獎學金要求成績優(yōu)秀;高校助學補助資金、國家助學金要求無掛科學習勤奮,積極上進;省政府獎學金要求成績優(yōu)良);
1、學生個人申請。由家庭經(jīng)濟困難、品學兼優(yōu)的學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。
2、班級推薦。根據(jù)學生個人申請,各班組織評議并提出意見,做到公正、公平、公開。
3、年級審核。各班于12月21日之前上交獲得“國家勵志獎學金”、“國家助學金”、“高校助學補助資金”和“省政府獎學金”的學生名單和申請表的電子版,逾期視作棄權處理(所有表格一律交打印稿,但申請表簽名處手填)。
4、學院民主評議、審核并張榜公示,時間12月22日—24日。
5、學院提名、學校審核。學院將名單級相關材料上報學校,校大學生資助中心根據(jù)各學院提名,進行逐一嚴格審核,報學校確認。
1、各班按照以上基本要求,結合本班實際,合理制定本班的評定辦法公正、公平、公開的評選,評選中必須和班主任一起商定,名單表須有班主任簽名。在評審工作中,要核實家庭經(jīng)濟困難學生的生活學習狀況以及獲得資助的情況,統(tǒng)籌安排各資助項目(原則上同一學年獲得助學金的項目不得超過兩項),保證每名家庭經(jīng)濟困難學生都能獲得適當?shù)馁Y助;同時,對家里受災受難的同學要予以適當傾斜,重點考慮一些受助次數(shù)較少的特困學生。
2、由于國家、省政府獎助學金資助學生人數(shù)較多,周期較長,為暢通發(fā)放通道,避免引起學生不必要的非議,請各學院負責老師嚴格按照《關于填報學生銀行賬號的公告》要求,認真核對學生銀行賬號。待資助資金發(fā)放后,校大學生資助中心會及時在學生資助網(wǎng)上發(fā)布通知,請各學院負責老師和學生及時查看。
3、資金發(fā)放后,各班要加強對受助學生的教育、引導,鼓勵受助學生積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,監(jiān)督、指導受助學生正確使用獎助學金,不得用于請客吃飯、送禮或購買奢侈品,同時,要加大對優(yōu)秀學生事跡的宣傳,通過開展主題班會、系列征文等活動勉勵學生自強不息、奮發(fā)成才、感恩社會。
4、切實落實公正、公平、公開的原則,嚴格評審程序,堅決反對私分、挪用、沖抵班費等違規(guī)行為。如有違規(guī),一經(jīng)查實,學校將收回相應指標。
1、同一名學生國家獎學金、國家勵志獎學金和省政府獎學金三項獎學金中只能獲得其中一項,國家助學金和高校助學補助資金只能獲得其中一項。
2、國家勵志獎學金和省政府獎學金發(fā)放時按《永利集團88304官網(wǎng)學生獎學金評定管理辦法》(《永利集團88304官網(wǎng)2009學生手冊》)第五條(P111頁)執(zhí)行。
2009年12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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